公证知识
您的当前位置: 办证指南 > 公证知识 >正文内容
招标投标公证
2016年09月10日 字体:

招标投标公证

  招标投标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确认招标活动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通过办理招标投标公证,公证机关可以帮助招标方完善招标程序,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中标的原则,防止违法行为,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招标被广泛运用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经营承包(租赁)、土地开发、物资采购、机电设备采购、科技产品开发等方面。
  对重大建设工程、进口机电设备、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不仅关系到招标投标双方的利益,而且直接涉及到国家利益。《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综合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予以管理和监督。公证机关的职能之一是对当事人的行为和活动程序进行法律监督。招标投标公证适应了国家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需要,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招标方、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公证处办理招标公证,除按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派两名公证员亲临招标现场,对投标、开标、评标活动进行现场法律监督,以保证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目前,我处每年办理招标投标公证百余件,其中包括一大批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和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招标、合肥政务文化新区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等,涉及金额均在10亿元以上,公证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收藏】【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  备案号:皖ICP备19005908号-1
技术支持: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1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