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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公证
2016年09月10日 字体:

无犯罪记录公证

 

  无犯罪记录公证,是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1)户口簿(如户口注销,提供注销户口证明);(2)护照(其中出境日期和有效签证页勿遗漏);(3)身份证(若有) 
外国公民提供:(1)现持护照全本及能反映在中国居留时间的旧护照;(2)外国人入境登记记录或居留登记记录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提供:(1)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2)户籍藤本 

2、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外国人与港澳台居民由境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3、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体现劳动关系的证明。

注:具体材料以公证人员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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