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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2023年12月29日 字体: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愈发多见,销售渠道亦日趋多样化。人们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权利人选择以购物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进行取证维权。一般,购物保全证据公证中所购买的物品主要涉及涉嫌侵犯权利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购物的方式也较传统的现场购物,扩展为线上购物,主要是通过网络或者通过线上购物APP(如京东、拼多多)等方式进行购买。本文主要涉及的是购物保全证据公证中的购买涉嫌侵权物品的几个常见的问题。

1.受理前,是否有管辖权的把握

在公证活动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管辖问题的,我们通常所说的公证管辖其实指的是公证执业区域。仅《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受理的公证业务的区域范围,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实施发生的公证机构受理。

另外,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安徽省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为安徽全省,当事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相关公证机构申办公证。涉及不动产事项的公证,除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外,仍由不动产所在地设区的市各公证机构负责办理。

就线上购物而言,因为当事人的取证行为是在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登录网络或使用线上购物APP进行,适用行为地的规定。

2.现场购物取证过程中关于拍照等的问题

在现场取证过程中,需要对涉嫌售假店铺的位置及其门头外观等情况予以固定,这就需要我们考虑由谁固定?如何固定?是否需要对店铺内的情况进行拍照,这也是要考虑的问题。

由谁固定?是申请人或代理人(购买人员)还是由公证人员?公证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办证过程中,两种情形均有发生。由申请人或代理人(购买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固定,一方面能保证公证的中立、客观性,另外一方面,固定的证据系其自行确认的,不会存在其他争议。由公证人员固定,固定的是客观实际情况,行为本身不会影响公证人员在整个取证过程中的中立性,一方面,公证人员的经验会有助于明确店铺位置,保证证据的效力,另一方面,公证人员因为不直接进行购物,也会更加方便取证,保证参与取证人员的安全性。在取证过程中,笔者更倾向于公证人员自行拍照。

如何固定?使用手机进行拍照,这是现场取证最便捷,最不易被察觉,也是最常见的方式。因为手机小巧,便于携带,而且手机的普及率高,随时随地记录已经成为很多现代人的习惯,使用手机拍照不显眼。店铺门头的外观以照片的形式展现,一目了然。然而,对于店铺位置的固定,如果仅以拍照的方式固定、以照片的形式展现很难明确,一方面拍照时寻找路牌或其他标识物耗时,另一方面无法直观的看出位置所在。笔者认为拍照的同时,配合使用手机定位软件进行截屏定位,就弥补拍照的不足。日常被普遍使用的智能手机一般都安装有定位软件,使用定位软件定位,既可以明确的展现手机使用人所处的位置(如哪两条道路交口,所在城市、区域),也能查看到手机使用人所处位置周边的大致情况(如周边店铺名称等)。

对于在取证过程中是否需要对店铺内的情况进行拍照,笔者认为不拍为好。原因有二,一为在店铺内拍照的行为,以及拍摄所得的画面,有可能会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二为一般店铺内店家会安装有摄像头,本身就是隐蔽取证,如因在店铺内拍照被暴露,店家不清楚情况,有可能会产生言语或肢体冲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通过线上购物APP进行取证的注意事项

对于线上购物保全的办理程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仅中国公证协会在《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中对网购物品的接收进行保全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过线上购物APP进行购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下单以及收货一般采取的就是截屏、录屏的方式,接收的网购物品以及封存等情况,一般采用的是拍照的方式。那么接下来,首先要考虑的是使用谁的设备进行操作?笔者认为最好使用公证人员的手机,登录申请人或代理人(购买人员)的账号,不仅保证了设备的清洁性,也保证整个过程可被监督。

下单前,查看线上购物APP或网络页面显示的店铺信息,公示的店铺营业执照等,以确定对方身份,方便日后诉讼。如无法确定对方身份,就需要权利人日后在维权过程中再提供其他证据材料予以补充说明。

下单时,收件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毋庸置疑,填写的应为申请人或代理人(购买人员)的信息,收件地址可以填写公证机构所在地的地址或公证机构周边区域的地址,一方面方便接收网购物品,另一方面也方便进行接收网购物品后的封存活动。

网购物品收货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接收的物品的快递单号,将收到物品的快递单号与线上购物APP或网络页面显示的物流快递信息进行核对,如不一致,建议立即与店家客服联系,确认所收物品的快递单号是否为该店家所发出的所购物品的快递单号,并对聊天页面予以截屏固定。

虽然,在办理购物保全公证过程中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行业内也有基本的共识和普遍做法。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的证据效力被绝大多人民法院所认可,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在取证过程中更加秉承客观、认真的工作态度,科学严谨的制作公证文书,保证公证的公信力。

                                                                      徽元公证处王晓红、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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