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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公证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023年12月29日 字体:

 

 

我国的公证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正是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公证行业也迸发出 新的力量,在线公证应运而生,在国家政策以及百姓需要的情况下,在线公证发展迅速。随着人 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越来越明白法律的 重要性,人们对于公证的需求量也有所增加,传 统的公证模式显然无法更好地满足百姓需要。在线公证的出现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也能促进 公证行业的转型升级。目前,公证信息化还处于 初级阶段,在线公证作为一个新鲜事物,还需要 不断探索 ,不断完善。

一、在线公证的概述

(一)在线公证的概念

公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为了保证 公证制度的贯彻执行,我国于 2005 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这部法律对我国公证制度的各方面进行了详细 规定。而在线公证与传统的公证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线公证是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平台进行服务的。它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让人们可以在网上就可以完成公证事项的办理,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总的来说,在线公证的本质就是将原本的公证与互联网相结合,形成一种新模式以促进公证行业的进步,与大数据时代进行深度融合。

(二)在线公证的必要性

信息技术的灵活运用可以提高公证的实施效 率,可以合理配置公证资源。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在最大程度上体现现代科学技术与公证业务的结合。以一种合作、共享的方式,保证产权的清晰性、明确性,便捷有效地提升公证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水平。

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的时代,许多信息在网上都是公开的。信息化的时代,同样存在巨大的信息差,公证行业要及时公布业务相关信息。打破信息壁垒对于公证行业的发展十分必要。将互联网与公证进行结合,坚持中立和客观的原则,以此来彰显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度,由此形成公证行业发展新模式。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信息资源也为在线公证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数据库,确保在线公证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二、在线公证发展的现状

目前,“ 在线公证 ”的法律属性已得到充分明确,在信息环境的不断演变中,“ 在线公证 ”法律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得以有效提升,当前我国已具有较为完善的在线公证法律机制流程,主要为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查、在线出具电子公证书。与传统公证法律服务相比,“ 在线公证 ”服务效率更快,服务精准性更高,用户体验更强。用户的体验感不断提升,这也使得在线公证行业快速发展。在这个大数据时代,对于国内来说各地的公证处都开通了线上服务,如开通抖音、微博账号在线帮助百姓们解决公证业务。采取“ 一对一 ”的私人服务,确保客户的隐私不被泄露,体现公证机构的专业性。在线公证不仅 对于普通的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于一些复杂的业务也可以提供精准的服务。

近年来,司法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放管服 ”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 互联网 + 公证 ” 服务,通过全面梳理公证事项网上办清单,积极拓宽网上公证服务渠道、强化高频公证事项数据共享、探索远程视频公证等方式,便利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公证服务事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与国外的经济往来繁多,因此我国的公证行业不断拓展海外业务,涉外公证发展迅速。因为中国企业要想拿到国外的业务,就要准备好自己的投标书, 根据法律的规定,中国企业要进行投标的话必须 要进行公证,提供公证之后的投标文件,这样才能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国际性的业务往来,往往都会涉及机密性的文件,所以公证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在线公证是十分必要的。在线公证可以打破时间、地点的限制,最大程度节约时间、资源,提升中国企业在外的竞争力。在线公证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出国留学、商务合作、经贸往来等等。

在线公证的系统也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不断升级,层层加码,确保信息不会泄露,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确立在线公证的公信力,使得群众认可在线公证这种模式。

三、在线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在线公证运行机制存在风险

我国的在线公证行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许多领域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在线公证的效力得不到认可,并且网络上的证据依托黑客技术可以进行篡改,导致证据的效力下降,进而导致在线公证的效力出现瑕疵。互联网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较为紧密,所以互联网犯罪率在逐年上升。举例来说,近些年来,网络小说发展迅猛,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版权问题,由于互联网具有复杂性,难以究其盗版的源头。在线公证可以进行证据保全,但由于权利人很难找到盗版的源头,业务开展同样困难。在线证据保全的问题同时涉及技术性和法律性,这就会导致在线公证的效力出现瑕疵。确保在线公证的效力,才能使在线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在线公证是依托互联网运行的,而互联网自己也有极大的局限性。互联网本身就是具有虚拟性,其数据泄露的风险极高。在线公证业务的开展也无法规避这种风险,尤其是对于在线上传材料、审核,极易发生数据泄露的风险。一旦发生客户信息泄露的事件,一方面会导致客户对于在线公证这种形式失去信心,导致在线公证的公信力下降;另一方面数据泄露会造成客户极大的损失,这个后果如果由平台承担的话,也会使在线公证的行业发展受挫,停滞不前。

(二)在线公证法律监管的缺失

2021 年以来,司法部积极推进各省市地区的公证处开展线上业务的办理,所以各个省市基本都开启了网上申办公证业务。但是各个省市之间的线上公证服务平台是各自独立运营的,之间联系不够紧密。这也就会导致人力、物力的重复投入,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并且导致公证进度缓慢。由于各个省市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和标准的差异,这就导致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标准,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显然是不利于公证行业未来发展的。目前对公证行业来说,基本法律依据只有在 2005 年通过的《公证法》,并且《公证法》最近的一次修正是在 2017 年,这显然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公证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是对于在线公证这个新领域来说。所以制定一个新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在线公证行业是十分必要的,并且要在此法律的基础之上建立一套标准的行业体系。但是行业标准的建立是极其复杂和严谨的,一个缺少行业标准的产业是无法繁荣发展的。

虽然在线公证行业在这些年发展迅猛,但是依然存在有些省市的在线公证服务平台的链接打不开、在网上申办公证业务无人回应、以及在线公证平台内部信息不完善、服务没有实现全覆盖等问题。这些都是限制在线公证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三)在线公证人才素质培养有待加强

在线公证业务所需要的人才是复合型的,对公证员的要求更高。在公证员的业务培训之中很少会涉及到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培训,所以公证员在办理线上公证相关业务时会无从下手,导致线上公证业务办理缓慢。对于公证人员来说,要不断学习新的事物,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但是大多数公证人员仍然停留在公证业务线下面对面的办理,真正做到能熟练掌握线上办理公证业务的公证人员很少。

四、完善在线公证机制的途径

(一)完善在线公证的运行机制建设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在线公证服 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不断加强与互联网的内部联 系与外部建设。

1.建立一套完备的在线公证机制体系

我国现在虽然有很多在线公证的平台,但是并没有一个统一完备的数据库进行数据整合,资源共享。所以要想进一步促进在线公证行业的发展就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库,里面集中了各个省市的在线公证进度,以及各种重要的数据。并且包括各种关于公证行业的最近规定、政策,提供搜索引擎,可以让客户一键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业务,并且对于涉外公证的内容提供翻译,借助人工智能进行回访,不断更新该数据库的内容,提升用户的使用感。

对于在线公证的安全性,要对在线公证系统做到实时监控,一旦出现任何系统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防止出现黑客入侵系统的情况。在线公证行业要与互联网高技术人才进行合作,不断对在线公证系统进行更新升级。

在线公证的健康运行,是必须要以法律为保障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没有专门针对在线公证机制的法律法规,所以立法机关应该要根据在线公证的性质、特点以及发展的形式制定出一套法律法规,用于规范在线公证行业的良性发展。各地区的立法机关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地方性法规,促进地区公证处的发展。

2.加大对在线公证的监督力度

任何制度体系都是不可能被固化的,因为事物都是在变化发展的。在互联网时代体现得更加明显,所以建立起一套监督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公证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有违规操作,该系统能够自动检测,进行举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公证员办理业务的水平,减少不合法行为发生,强化公民的监督意识,使公证人员在监督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3.促进在线公证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在线公证不是一个单独的领域,是多元的、杂糅的。在线公证所包含的行业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这也就意味着在线公证必须要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线公证首先要和司法机关进行融合,借助司法资源不断更新系统。要与公证处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深度合作,减少公证效力出现瑕疵的情况,明确线上公证的效力。这样才能使在线公证真正产生作用发挥效力,使得司法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拓宽在线公证的救济渠道

1.加大宣传力度

普法行动是增强人们法律意识最有效的方法。要加大对在线公证的宣传力度,提高在线公证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度。要让老百姓了解到线上公证的好处,懂得可以用线上公证这种新形式进行公证。各地的公证处可以利用抖音、微博等平台宣 传线上公证的便捷性、公正性,创新宣传模式 ,让人们了解到在线公证这种新模式。

2 .明确瑕疵公证书的效力

在线公证一般出具的都是电子公证书,其载体内容发生了变化,但是其公信力是不变的。但是难免会出现瑕疵公证的情况,造成瑕疵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由于电脑系统问题导致上传证据不足,混淆公证员的判断力,导致其公证内容不全,在提交给人民法院时,被人民法院判定为瑕疵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在线公证机关应该要对该公证的程序内容进行审查,重新进行公证,确保其公证的效力。当事人如果由于在线公证带来损失,在线公证平台应该主动向人民法院主张诉讼,赔偿其损失。

(三)加强在线公证的人才队伍建设

在线公证平台是依托大数据平台发展起来的 ,所以对于公证员的要求更高。对于公证人员自己来说,第一,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主动地去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尤其是熟练使用计算机的能力。第二,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要脚踏实地为人民服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在线公证行业毕竟是一个新兴的领域,群众一时之间无法有效利用这个新平台。所以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在面对群众的一些疑问时要多一些耐心,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的问题。第三,公证人员势必要注重提高效率。在线公证行业在近些年来虽然依托互联网和国家支持发展较快,但是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在本文中列举的一些问题都是需要进一步去解决的,以促进在线公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建设在线公证平台是公证行业发展的必然,其业务领域不断拓宽,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我们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要不断完善在线公证的法律机制、运行机制,使得在线公证发挥出效力,促进我国法治建设。

 

徽元公证处范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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